從百萬網紅Andy與家寧事件淺談—有關「情侶買房」

如果今天是情侶買房,或是一方幫另一方出錢買房,該怎麼確保自己的權益?

別等到感情生變,才發現自己什麼都沒了

1️⃣ 借名登記 ≠ 保障,可能連房子都拿不回來

有些人因為貸款條件不符,或是基於信任與證明自己的愛,會把房子登記在另一半的名字,自己卻負擔頭期款或房貸。

但問題來了,借名登記是有風險的!

⚠️ 法律上「名下沒房,等於沒權利」,除非能舉證出資關係,否則這間房子未來可能完全不屬於你。

✅ 保障做法:借名登記時,應該簽訂「借名登記契約」,明確載明房屋的實際出資者及去公證人辦理,確保未來能依法取回房產。

 

2️⃣ 預告登記:防止對方偷偷賣房或抵押

如果你們共同出錢買房,但房子只登記在一人名下,可以透過 「預告登記」 來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
📌 預告登記的好處:

✔️ 限制房屋轉讓:對方不能私下賣房或抵押,避免你出錢卻人財兩失。

✔️ 保障你的居住權:即使感情生變,至少還能確保有協商的空間。

 

✅ 如何辦理?

可以透過地政機關申請 「買賣預告登記」或「抵押權預告登記」,讓房屋的權利變動受到限制,確保自己不會吃虧。

 

3️⃣ 房屋信託:最高等級的保障

如果你願意花一點額外成本,可以選擇「信託」,讓財產透過信託機制來保障雙方權益。

 

📌 信託的好處:📌

✔️ 房屋不會因感情變化而產生歸屬糾紛,因為信託設定時就已經確定分配方式。

✔️ 避免被第三方干涉(例如對方家人要求更改產權)。

✔️ 可設定條件,確保雙方公平,例如「若感情破裂,則房子需按比例分配或賣掉變現」。

 

很多人覺得「談錢傷感情」,但 Andy與家寧事件告訴我們,不談錢才是讓感情變質的開始。

談清楚不是不信任,而是讓未來少一點遺憾與爭吵

 

如果今天是你,你們會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?

歡迎留言分享你的看法,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不錯,也幫我分享吧

對文章內容還不清楚嗎?歡迎你與我們聯絡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返回頂端